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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ST园城(维权)(园城黄金)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投资者可做索赔准备。(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4年4月23日,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园城、园城黄金)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19日,*ST园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园城拟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及审计进展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园城黄金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有待核实收入0.16亿 元,主要涉及酒水饮料业务,发现公司2023年茅台不老酒销售价格与2024年度审计期间部分电商平台店铺的销售价格存在差异,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存疑,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公司年报最终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规定,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情形。请你公司尽快与我部取得联系,核实并披露上述事项”。
章祥兵律师表示,在*ST园城的立案告知书中,并未明确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认为可能与上述《监管工作函》事项有关,具体原因还有待于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ST园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ST园城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在上市后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买入*ST园城股票,且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ST园城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